中介收取佣金标准的合法性
(一)通过中介出售房屋,成交后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
(各地方标准不一样,可参照当地的标准)目前汕头一般的标准是成交价的1.5%,**代理**高不超过2.5。这可以说是阳光下的利润。中介公司在接到业主委托后,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实在勘察、确认产权刊登广告、寻找客源、帮助谈判、办理过户等等,是一个既烦琐又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工作。顺利成交后,理应按约支付佣金。
(二)实践中,也有一些业主要求打折的,这主要是对中介所做工作不了解,暴利时代已成为过去,中介公司同样不存在暴利,除了上述所做的工作外,中介公司其广告、场地、办公、人员成本都不低,尤其是广告成本投入很大,比例高得惊人。目前**制定的佣金标准是比较合理的,一个合理的佣金收入是公司良性运作和发展的根本。因此,正规的中介公司不会给予佣金打折,更不会通过佣金打折参与竞争,从而降低自己的的服务标准。只有服务不到位的中介公司才会降低佣金标准,造成恶性竞争,买房求一的安全性问题,如果成交一套房之后找不到中介公司或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造成纠纷也是得不偿失的事。所以建议客户找房时要注重中介公司的资质,实力,服务,这样才能做到交易有保障。